发布时间:2025-12-15
南方医科大学中西医结合医院重点场所增设消防火灾报警系统及气体灭火系统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网站“广东华伦内控管理系统供应商在线服务”获取磋商文件,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采购人组织的院内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0809-25401GDC103021401
项目名称:南方医科大学中西医结合医院重点场所增设消防火灾报警系统及气体灭火系统项目
采购方式:院内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709392.50元
采购需求:
| 序号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采购预算 |
最高限价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 1 |
消防火灾报警系统及气体灭火系统 |
1项 |
人民币 70.939250万元 |
人民币 70.939250万元 |
否 |
备注:详细要求请参阅“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供应商应在45天内送货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并完成施工、安装、调试等工作。
1.响应供应商应具备以下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如供应商为分支机构,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扫描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采购包)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响应。(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3)供应商 已按磋商公告及磋商文件的规定获取了磋商文件。(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不允许挂靠、转包及分包。
(5)供应商须在“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注册备案,单位服务类型需要包含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提供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查询网址:https://shhxf.119.gov.cn/templet/index_7.jsp。
(6)供应商应具备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注: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的要求设置。
②供应商还应当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工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4〕124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工作的通知》(穗建审批〔2024〕242号)等相关规定。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供应商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
注:响应供应商应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时提交相关资格证明文件。
时间:2025年12月15日至2025年12月22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2: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网站“广东华伦内控管理系统供应商在线服务”
方式:网上获取方式(只接受网上支付)。供应商可在上述日期内登录我公司网站“广东华伦内控管理系统供应商在线服务”(https://www.gdhualun.com.cn)购买磋商文件。平台操作相关问题请查询网站“通知公告”栏目(https://www.gdhualun.com.cn/announce)中《广东华伦内控管理系统供应商操作指南》(或咨询我公司020-83172166转206)。本公司只接受通过以上方式正式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响应)。(多个采购包的项目,供应商如参与多个采购包投标(响应)的,须分别对相应采购包进行登记)。
售价: 300.00 元
截止时间:2025年12月26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广仁路1号广仁大厦6楼(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室)
时间:2025年12月26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广仁路1号广仁大厦6楼(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
详见磋商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1.我公司可提供纸质磋商文件和购买磋商文件的电子发票。有需要的供应商成功获取网上磋商文件后,可在规定的获取磋商文件时间段内到我公司现场(广州市广仁路1号广仁大厦7楼)领取纸质磋商文件。购买磋商文件的电子发票将以短信方式发送到供应商在我公司平台的预留手机号码。联系人:前台,联系电话:020-83172166转0。磋商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2.现场考察:本项目组织现场考察。2025年12月23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采购人组织现场勘察,供应商集中地点: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石榴岗路13号行政楼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牛老师 18925090208 。
3.开标前答疑会:本项目不组织召开答疑会。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南方医科大学中西医结合医院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石榴岗路13号
联系方式: 020-8705953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广仁路1号广仁大厦7楼
联系方式:020-83172166-864(863);联系邮箱:hlzb03@163.com(如有疑问请尽量发邮件)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小姐、杨小姐、黄小姐、罗工
电话:020-83172166-866(864、863)